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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67号公告(2026-09-28),针对第1028号公告对《饲料原料目录》的修订,设置饲料标签转换过渡期。要点:① 过渡期至 2027年5月31日;② 2027年6月1日以后生产或进口的饲料产品,其标签标示的原料组成须与修订后《饲料原料目录》的品种或类别名称一致,旧版标签不得使用;③ 过渡期内继续使用旧标签、且原料组成含已删除品种或类别的,应采取粘贴覆盖方式修改,不得在标签或包装上出现该品种或类别名称;④ 含已变更名称、其他标示内容均合规的旧标签可继续使用;⑤ 2027年5月3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旧标签产品,在其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。第1028号公告对《饲料原料目录》的修订包括增加发酵饲料管理要求、增补1.2.25大米次米等 83种饲料原料等。